灵魂出窍
他只是他
波波剥菠 发表于 2009-06-27 01:37:05
他死了。死于心脏停止跳动。饭否上有人说,谁会活蹦乱跳地死?!
他死了。是全世界的头条新闻。办公室有人说,死得好!
他死了。在超级巨星们都活不过的50岁。同学说,神结束人间的短暂旅程返回了天堂。
说他死得好的同事,只看到了后期的他,她和周围很多人一样,喜欢用一件事来概括一个人,然后给出自己最刻薄的评价。她不懂他,她未曾试着去了解他。——可是他才不在乎呢。
说他是传奇的,着重的是前期的他。他的风采毋庸讳言,万千辞藻不足以概括一二。——他早已习惯。
他留给人们的印象是可笑的。不是现在,是之前的很长时间里,人们谈起他来,只是讽刺他、嘲笑他、贬损他。
他留给人们的印象也是恐怖的。母亲们说,害怕让自己的孩子看见他的脸,会做噩梦。
他留给人们的印象甚至是猥琐的。CCAV一贯的标榜“客观”:“深陷丑闻的他,名声也一落千丈。”
但没人可以忘记他。
哪怕你从未听过他的歌。
哪怕80年代的偶像们开始快死光了。
因为他终生都在被模仿,却从未有人超越过。
因为他的辉煌注定不会再有人复制。
对于生活在大洋这头的我们来说,他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呢?他没有来中国开过一次演唱会,他也从来不在乎粉丝们怎样看他。
他和我们,大约真的是没有任何关系的。
他在烈火烹油的时候,我们大约才刚刚出生,等我们长大了,他已经成为丑陋的代名词了。
我还记得,高中时,甚至大学时,和同学们一起去看录像。注意,是录像,一个容易暴露年龄和时代的东西。在等候片子的空隙里,屏幕上放的永远是他的MV。那时候,所有的人都目瞪口呆。为那个华丽的埃及宫廷的Remember the Time,为那个酷到家的太空步。
至今人们选取的他的代表作,还是那首耳熟能详的Billie Jean。
对很多人而言,他终究只是活在我们口中的一个所谓的偶像。当然,对于另外一些人而言,他活在了他们的心里,也活在了他的CD里、他的影像里、他的歌曲里。
没有人可以永垂不朽,所以他的死,我竟然一点都不意外。饭否流转的一段话,大约可以作为他一生的概括:
传奇的一生应该包括:少年成名,全世界的追随者,让人津津乐道的怪癖,永远保持神秘,适时的死去。尽管这样的一生实际上是个悲剧,但传奇的光芒已经遮蔽了一切。及时落幕,使杰克逊从此远离所有尴尬的字眼:疯狂、变态、崩溃、整容、恋童、破产,得以唯美的存在,也使他的灵魂终于获得了平静。
不管后人怎么乱糟糟你方唱罢我登场地描述他的一生,他都已经无所谓了,他宁静地行在天上,用他嘴角的一抹媚笑俯瞰着人世,没有谁可以猜得出他笑的含义。
他只是他。Michael Jackson。
古文里最喜欢的句子
波波剥菠 发表于 2009-06-26 23:03:48
源于这个投票
http://www.kaixin001.com/!vote/detail.php?vid=5382327&uid=13811965
刚看到这个题目,就想到了我最喜欢的那句,激动地点了进去,却被泼了一盆冷水。想来投票的主人只是个喜欢诗词的风雅之士,并不懂得,功夫在诗外。所有华丽的外表因为被传诵太久,已然没有了最初的韵味。反倒是,那些在角落里蒙着灰的器物,依旧保持着最初的风貌。
是的,那些烂熟于心的句子,即便不是因为太多人喜欢,我也不会喜欢。我喜欢的这个古文里的句子,从第一次看到,就永远铭记在心,至今不曾忘记。
你也许知道,真的,也不冷僻。
那是高中时的一篇课文。作者描述了一个小小的房子,笔墨古朴,文风闲淡。这间书房里发生的人和事,都在作者的笔下一一写出,随意而且平和。因为岁月本来就是这个样子,人来人往,物换星移。
一间小房子承载了数不清的悲欢,就像作者说的,“居于此,多可喜,亦多可悲。”但他并不刻意浓墨重彩地渲染这些人事的变幻,只是像闲聊一样,告诉你,谁死了,她曾那么快乐;哪块地湿了,只是因为年久失修。
人在时间面前是多么渺小,但情感却能随着时间而醇厚;
人们为了什么在不停奔忙,而永恒不变的只有凝固的物体。
它们就像是默默吸收着故事的海绵,尽管也会变样,有的变得更加沧桑,有的却变得更加茁壮,但它们永远在那里,记录着时间的痕迹,守护着跌宕的情感,忠诚而可靠。
当然,一切终将不再。现在已经找不到那家房子的踪迹,也找不到那棵美丽的树。当它们流逝在岁月的长河里时,它们是否也悄悄流过泪?或者,它们会庆幸主人走得比自己早,不用看到这般撕心裂肺的别离?
而不像是今天我们随处可见的“拆”字,让我们的情感和回忆如同总是堕胎的子宫,稀薄而脆弱,最后不再能够收获悲伤。
是的,是那种古朴的寂寞、从容的悲伤,就是那篇古文给我的印象。我喜欢这种感觉,从未改变。
那个文章叫《项脊轩志》,作者叫归有光。而我最喜欢的那句古文,就是文章的最后一句:
“庭有枇杷树,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,今已亭亭如盖矣。”
你可曾看到那月亮
波波剥菠 发表于 2009-05-14 02:39:00
那白色便攀爬到了手上,好似在与你捉迷藏。分明就在眼前,却怎么也抓不到。
于是抬头去看,就在窗棂边上,一轮白白的月亮。于这喧嚣、吵闹的都市,寂寥地散发着光亮。
她在每个房子里都留下了邀请函,邀请大家参加她的演唱会。只不过她最终还是失望了,一个人从东唱到西,直到死去。
她就像是落寞的被抛弃的情人,眼巴巴地看着旧爱在红尘里翻滚,却故作清高地转身,无能为力地流着泪。
她是床前明月光,是张爱玲笔下的白玫瑰。是三十年前的遗忘,还是三十年后的记起?她照例升起在茫茫人海上,只是不是黄色。
她是那样地无聊,夜空中连一颗星星都没有,于是她拼命地发着光,哪怕只是为了打发时间,毕竟在这个灰尘蔽日的城市里,她可真的是难得来一次呵。
她知道黎明前自己必须变成灰姑娘,所以竭尽全力地施展着自己的美丽。不过她终究是个壁花小姐,只能期待下一场与这个城市的约会里,这个城市能多有点怜香惜玉的质素。
你可曾看到挂在你窗边的月亮。她还在寂寞地看着你。眼神幽怨而凄美。不过你不会去回应她,梦境里有比她更美的风景。她于是只有孤傲而孑然地远行着,一步一回头,期望你午夜梦回的刹那,她还有残存的美丽一瞬留给你看。
她注定是孤独终老的命。她一直默默地给这个人间写着充满爱意的信,给她回信的,永远没有她最在意的人。
那是这个城市啊,傻傻的月亮姑娘,怎么会懂,这个城市没有血、没有肉,只有钢筋丛林,铁石心肠,是个吃硬不吃软的家伙。只喜欢红玫瑰,所以宁可被太阳烤炙得溶化,也不愿解半点清幽冷静的风情。
她终究不会懂。可她不灰心。明天她还会来,希望能得到心上人的青睐。如果明天还是无视,她依然坚持不懈,不是在这里,就是在那里,反正她永远在夜晚的那个地方,等着。
你问这姑娘怎么那么傻?她总是一派天真:这就是爱情啊!
